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是寧波海關所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進出口商品稅則歸類、屬性鑒別化驗,進出口法定檢驗、檢疫、檢測、鑒定、監(jiān)測,以及隔離檢疫、檢疫處理、研究咨詢與風險分析評估等相關的技術支撐;承擔相關科研與技術開發(fā)、服務和成果轉化,提供技術指導,開展相關技術方法標準的制修訂;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研究服務;承擔相關實驗室規(guī)劃、建設、管理、指導以及體系運行管理;承接相關委托技術服務等工作。
寧波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中心(寧波海關口岸門診部)是寧波海關所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寧波關區(qū)入出境人員傳染病監(jiān)測及健康檢查、預防接種、國際旅行健康咨詢及衛(wèi)生宣教;承擔國境口岸衛(wèi)生檢疫查驗、傳染病監(jiān)測、衛(wèi)生監(jiān)督、衛(wèi)生處理、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對的技術支撐;承擔國際旅行醫(yī)療服務,開展相關醫(yī)療服務;承擔口岸公共衛(wèi)生和國際旅行醫(yī)學的技術研發(fā)、技術服務;參與衛(wèi)生檢疫和旅行醫(yī)學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面談考核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談、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事業(yè)編考試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
青海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五)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七)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注:1. 本公告提及的各類資格(等級)證書取得時間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2. 本公告提到的年齡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3. 歷屆生須已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畢業(yè))可憑學生證、就業(yè)協議或就業(yè)推薦表報名,但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5年普通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仍未畢業(yè)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畢業(yè)),或同期畢業(yè)并在2024年底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身份應聘。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內蒙古事業(yè)單位考試
1. 報名
時間:2025年7月25日9:00至8月7日16:00
采取電子郵件方式接受報名,不設現場報名,不接受郵寄報名。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制成壓縮包,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報名郵箱。壓縮包內應包含以下文件:《寧波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電子文檔和簽字后掃描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電子照片、畢業(yè)(學位)證書和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掃描件,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崗位名稱+應聘人員姓名+手機號碼”,文件大小一般應不超過20MB。收到報名郵箱發(fā)出的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報名郵箱:yxx@nbyjg.com;
寧波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中心(寧波海關口岸門診部)報名郵箱:nbithc@126.com。
報名材料:(1)本人身份證(需正反面);(2)自本科以來全部學歷及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籍證明材料);(3)崗位要求的語言等級證書、論文、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和其他體現業(yè)績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應聘人員應嚴格落實《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招聘單位的職位。應聘人員與海關系統(tǒng)工作人員有以上親屬關系的,應在報名時主動報告。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當簽署誠信承諾,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
2. 資格審核
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面談。
技術人員
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海關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和面談
本次招聘根據博士研究生教育背景、專業(yè)素養(yǎng)、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面談考核直接確定選聘體檢、考察對象。如有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超過40:1的崗位,該崗位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談對象,筆試事項另行通知。
1. 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將在面談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以后續(xù)通知為準。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方式,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屬于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可憑學生證、就業(yè)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屬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和中外文課程成績單,其他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和中外文課程成績單)、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崗位要求的語言等級證書、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具體提供材料視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而定),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原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談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2. 面談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談。面談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談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如出現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談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談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談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海關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按照體檢結果確定考察對象,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和工作資料、查詢社會信用記錄等方法,詳細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體檢與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中,如有放棄或因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或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海關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聯系方式: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孫老師 0574-89095086、楊老師0574-89095313;
寧波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中心(寧波海關口岸門診部):董老師 0574-89095122;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9094188。
聯系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1:寧波海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表.xlsx
寧波海關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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